
高等教育自学考试(以下简称自学考试)是对自学考试参加者(以下简称考生)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,是个人自学、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。
考生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考试,在取得一门以上(含)课程合格成绩后,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。考生在取得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、完成主考学校毕业考核或论文答辩等其他教学实践任务、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后,可获得毕业证书,国家承认学历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,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,授予学士学位。
1. 报名时间
各省教育考试院通常在考试前1-2个月发布报名通知。
4月考试:一般在当年2月底至3月初报名。
10月考试:一般在当年8月底至9月初报名。
具体日期请以当地省级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告为准。
2. 报名步骤
网上注册:登录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,填写个人信息,采集照片,生成准考证号。
课程报考:选择当次考试要考的科目(每次最多报4门)。
缴费确认:在线支付报考费用,完成报名。
现场确认(如需):部分省份或首次报考者需进行现场身份核验
3. 考试时间与科目
时间: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和10月的第二个或第三个周末。
科目:每个专业约有12-18门课程,包括公共课(如近代史纲要、马原)、专业课和实践课。
成绩:60分及以上为合格。单科成绩长期有效,不及格可重复报考,直到合格为止。
4. 毕业申请
完成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并合格。
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并通过答辩(本科段要求)。
思想品德鉴定合格。
申请本科毕业者,须持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。
经审核通过后,颁发毕业证书,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。

